我就可再生能源與可持續發展講四個方面的問題:
1、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是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發展的基本動力。
能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保障。縱觀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人類文明的每一次重大進步都伴隨著能源的改進和更替,尤其是以煤炭為燃料的蒸汽機問世以來,能源技術的進步極大地推進了世界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過去100多年里,擁有世界15%人口的發達國家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自然資源,特別是能源資源,實現了工業化。上世紀70年代以后,一些發展中國家也陸續步入工業化階段,成為后期的發達國家,能源消費的快速增長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自從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來,能源安全問題始終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隨著石油和其它化石能源的日趨枯竭和全球對于溫室氣體排放引起的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正在成為世界能源發展的主旋律。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思想逐步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以及各國對能源供應安全的擔憂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進一步推動了世界范圍內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的發展。進入21世紀,石油價格從起伏不定到居高不下、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開始趨于一致,許多國家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緩解能源供應矛盾、應對氣候變化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結合國情,制定國家戰略和發展目標,加大研發投入,完善政策扶持體系,重視對社會的宣傳教育,促進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從而使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一些可再生能源技術的市場應用和產業,如光伏發電、風電等年增長速度都在20%以上,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實現能源多樣化、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替代能源,尤其是近兩年來,隨著國際石油價格大幅波動以及《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可再生能源發展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的高度重視,成為國際能源領域的熱點。
到2006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突破了2億千瓦,其中小水電約8000萬千瓦、風電75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約5000萬千瓦、地熱發電1000萬千瓦,以及太陽能發電700多萬千瓦。世界風電2006年當年裝機容量接近1500萬千瓦,成為繼火電和水電之后的第三大主要新增發電電源,太陽能光伏發電年均增長速度超過了60%,生產能力接近200萬千瓦;生物液體燃料年產量約3500萬噸,其中燃料乙醇的年生產量已經超過了3000萬噸,在石油替代方面開始顯現作用。各方面的預測表明,到本世紀中期,隨著能源需求的進一步增長和化石能源資源的逐步枯竭,可再生能源將在世界能源生產與消費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成為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最重要的物質基礎。
2、中國的可再生能源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
可再生能源是中國重要的能源資源,在滿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結構、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自上世紀50年代開始水電(包括大型水電站建設,以及小水電的發展)得到蓬勃發展,80年代以后,風電、太陽能、現代生物質能等技術研發、應用示范和產業也在政府的支持下穩步發展,小水電、太陽能熱水器、農村沼氣、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已經走在世界的前列。
進入新世紀以來,尤其是2006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我國進入了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時期,水電建設大中小型并舉,開發建設速度顯著加快,去年新增的小水電裝機容量已超過大水電新增裝機容量;通過采取特許權招標等措施,積極推進風電規模化發展,去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33萬千瓦,超過過去20年的總和;以送電到鄉和解決無電人口生活用電為契機,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小型風電,推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發展;圍繞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和增加農民收入,積極發展農村戶用沼氣;通過市場推動,與建筑節能相結合,大力推廣普及太陽能熱水器;以技術研發和試點示范為先導,積極推動了生物質能發電和生物液體燃料開發利用。
到2006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總計為2億噸標準煤(不包括傳統方式利用的生物質能),約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個百分點,其中水電為1.5億噸標準煤,太陽能、風電、現代技術生物質能利用等相當于5000萬噸標準煤,為201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占全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為10%的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目前,中國水電裝機已達1.17億千瓦(其中小水電3800萬千瓦);并網風電裝機260萬千瓦,同時每年還生產30千瓦以下的離網小型風電機組3萬多臺;生物質能發電200多萬千瓦,農村戶用沼氣池已達2200萬戶,為8千萬農民提供清潔生活燃料;大型沼氣池1500多處,年產沼氣10多億立方米;光伏發電生產能力已達2000多兆瓦,去年生產近400兆瓦,已裝機80兆瓦;太陽能熱水器年生產量已達1800多萬平方米,累積已達9000萬平方米;地熱能年利用4.45億立方米,地源熱泵技術已在3000萬平方米的建筑中使用。
3、可再生能源的戰略地位將日益突出
當前全球氣候變暖和能源供應安全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重大戰略問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持續增長,能源資源環境已成為影響未來發展的嚴重制約因素。在這一新形勢下,大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不僅是世界能源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中國能源戰略的必然選擇。在我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國家行動方案中,以及實現節能減排的工作方案中,都已把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列為一項重大舉措。
前不久,我國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確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總消費的15%的目標。其中,水裝機容量要達到3億千瓦(其中小水電7500萬千瓦),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生物質能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沼氣年利用量達到440億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年利用量達到1200萬噸,太陽能發電總容量要達到180萬千瓦,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達到3億平方米,再加上海洋能、地熱能等,屆時全國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將相當于6億噸標準煤。這將有利于我國能源結構的調整和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環境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未來30到50年內隨著能源需求的增加,風力資源在我國能源供應,特別是電力供應中的戰略地位將日益突出,到2050年形成3到5億千瓦的能力是可能的;預計到2020至2030年,我國小水電資源將基本開發完畢,屆時可以形成1億千瓦的裝機水平,在當時的電力裝機中占據10%左右;太陽能發電將在2020年之后得到大規模的發展,預計2050年我國將有10%的發電裝機來自于太陽能發電,達到2-3億千瓦;太陽能熱水器可以達到15億平方米保有量;生物質能源,不論是作為沼氣利用、發電,還是液體燃料替代的利用方式,在能源供應中,特別是在農村能源和交通運輸能源供應中將會占有重要地位。屆時,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將會達
到30%或更高水平,為保障能源安全和減排溫室氣體作出更大的貢獻。
4、中國將與世界各國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雖然我們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與先進國家相比差距仍很大,主要問題一是政策體系與激勵措施不完整不配套,力度不夠;二是市場保障機制還不完善;三是技術開發能力與產業體系薄弱,缺少大量專業化人才。
為了進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步伐,中國政府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全社會的認識。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都要認真執行《可再生能源法》,制定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將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考核指標。要加強全社會的科普教育,提高廣大公眾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建立新的能源消費觀念。
二是,建立持續穩定的市場需求。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和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優惠的價格政策和強制性的市場份額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資及資本市場投融資,實施政府特許權、政府采購等措施,培育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是,改善市場環境條件。國家電網企業和石油銷售企業要依據《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承擔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和生物液體燃料的義務。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和生物液體燃料進入石油銷售系統的運行管理規定。有關部門還要抓緊制定可再生能源應用于建筑節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工程規范和建設管理規定。
四是,制定電價和費用分擔政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技術特點和不同地區的情況,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和經濟合理的原則,制定和完善上網電價,并根據技術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電網企業因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高于常規能源發電平均上網電價所發生的費用,將附加在銷售電價中由全社會分攤。
五是,加大財政投入和稅收優惠力度。中央和各級地方財政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展予以支持,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和設備制造等給予適當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六是,加快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在2006年-2020年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已把能源列為第一優先領域,其中圍繞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的技術研究是其重要內容,同時將逐年增加國家財政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研發投入,鼓勵科技創新,加強人才培養,支持產學研合作,開展可再生能源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整合現有的可再生能源技術資源,完善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力爭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體系,形成以自有知識產權為主的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與制造能力,滿足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的需要。
七是,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球保障能源安全、緩解氣候變化的根本措施,僅僅依靠一個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全世界各國的通力合作。多年來,我國已和世界許多國家及國際組織,在能源環境領域特別是可再生能源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促進了我國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的發展。包括舉辦各種形式的論壇、研討會、合作發展大會;人才交流與培訓;對共同感興趣的項目開展合作研究、建立聯合實驗室或研究開發中心;共同建立應用示范項目;促進產業合作;以及在投融資方面開展合作等等。目前,中國科技部等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可再生能源國際科技合作計劃。我們希望與更多國家的政府、企業、大學與研究機構、金融投資機構以及國際組織建立更加密切的互利互惠的伙伴關系,共同為實現人類大規模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偉大目標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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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