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萍鄉市、株洲市大氣污染協同防治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在江西萍鄉舉行。萍鄉、株洲兩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同志就協同立法的背景、意義、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特色亮點等情況進行解讀。
新聞發布會現場(央廣網記者胡斐 攝)
會上,萍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黎春源指出,兩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協同立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推進區域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回應人民群眾殷切期盼的具體行動,為共同打贏區域“藍天保衛戰”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會才表示,兩地《條例》以制度協同為導向,努力在規劃、標準、防治措施等方面充分凝聚合力。立法總體具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防治措施,突出區域協作、攜手協同共治,注重地方特色、突出務實管用,鼓勵全民參與、共筑藍天防線的鮮明亮點。
針對《條例》落地的具體措施,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仁羿指出首先要加強宣傳、全面普法,其次要注重聯動、落實責任,最后要接受監督、依法實施,全面推動《條例》依法正確實施,打贏一場大氣污染防治人民戰爭。
關于兩市協同機制的具體落實,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易湘東表示將采取強溝通、促聯治,強預警、快應急,強執法、嚴監督,強科研、匯眾力四大措施,落實好聯防聯控“聯席會議、信息共享、重污染天氣預警聯動應急響應、聯動執法、科研合作、公眾參與、協同監督、區域聯防聯控”八大機制。
2024年,在兩省人大常委會的精心指導下,萍鄉、株洲兩市協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在大氣污染防治協同立法計劃確定后,兩市共同組建了跨省起草工作專班,共同開展調研,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聯合組織專家就協同立法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先后召開8次協商會,集中改稿會6次,反復修改完善法規草案,最終形成了《條例》。
據悉,兩市《條例》在法規名稱、體例結構、條文設置、內容表述、法律責任等重要制度設計上保持高度一致。這在大氣污染防治協同立法方面,屬全國首例。
今年1月,江西、湖南兩省人大常委會分別表決通過了萍鄉市、株洲市大氣污染協同防治條例,并將于2025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這是繼2023年萍水河-淥水流域保護兩市共同立法之后對跨區域協同立法的又一次深化探索。
責任編輯: 李穎